“二月二,龙抬头”是山东民间比较隆重的岁时风俗节日,于每年农历二月二日举行。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对照历史资料的分析,这一节日是原始农业文化和渔业文化情节的集中体现。 这一节日普遍流行于昌潍平原和渤海湾沿海地区的城市、集镇和乡村。齐鲁平原地区以农业为主要经济产业,沿海地区则主要以渔业为主,“二月二”为一年农业、渔业劳动生产开始之时,这就决定着“节日”的主要活动内容:祭拜土地神和龙王。 节日活动内容的主要形式有:①祭拜神灵(龙王和土地);②放鞭炮表示庆贺;③“打囤”祈祷五谷丰登;④舞龙灯、扭秧歌,继承古代社戏遗风;⑤炒糖豆;⑥男子集中在这一天理发,取“龙抬头”吉祥之意;⑦家家包饺子、饮酒营造节日气氛。 这一传统的民俗节日概括有三个特点:一是历史性。祭拜社神,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文献记载,“龙抬头”之说最晚在清乾隆年间已经出现。二是普遍性。家家欢庆,村村过节,家喻户晓,约定俗成。三是神秘性。有真龙抬头、龙王救人、土地爷和土地奶奶过生日、老鼠娶亲等传说。 该节日内容丰富、民族文化底蕴深厚、活动形式热闹隆重,至今已有近500年的渊源历史,在当地群众中产生着不可替代的影响。光大和保护这一民间风俗节日具有重要的意义:一是活跃农村文化生活,陶冶性情,愉悦人心,提高群众的传统文化素质;二是培养和提高集体主义意识,增强农民群众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;三是创造欢乐和谐氛围,促进社会长治久安;四是传承民间绘制龙灯、编创秧歌舞蹈等民间艺术。